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楼市新政吓贷款购房人:贷款申请已提交怎么办

北京晚报  2013-03-06 08:50

[摘要] “国五条”出台所带来的影响正持续发酵。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部分购房者正在申请贷款,他们只交了定金,约定的付款及过户时间在1个月之后,由于不能尽快过户,买卖双方对谁将承担突然增加的20%个税产生争议。

“国五条”出台所带来的影响正持续发酵。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部分购房者正在申请贷款,他们只交了定金,约定的付款及过户时间在1个月之后,由于不能尽快过户,买卖双方对谁将承担突然增加的20%个税产生争议。对此,法律专家认为,如不能确保在正式征收20%个税前过户,双方应尽快以重大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避免错过合理解约期限。

现象:新政策吓晕贷款购房人

“我们这有几个客户,为20%个税的事愁死了,有个客户的贷款申请已经提交了,新政一出来,他差点没晕过去。”链家地产的一位业务员告诉记者,这位李姓客户签约购买朝阳区十里堡地区的一套房子,房价180万元,约定由买方承担税费。在交了首付款后,李某向银行申请贷款,估计贷款批下来还得半个月。

新政一出来,李某赶快找中介和卖家,问卖家当初购房的价格是多少。这一问,李某差点晕过去。原来,卖家当初买房时为避税,合同上的房价只有30多万元,这意味着此次交易如不能及早过户,一旦新政实施,将额外增加20多万元个税。

事到如今,李某如坚持申请贷款完成交易,而最终又不能按1%个税过户的话,谁来掏这20多万元?如果现在解约,谁承担违约责任,已付的定金、首付款、中介费如何处理?毕竟合同上写明买家承担所有税费!

建议:重大情势变更可协商解约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地很快就会出台‘国五条’的实施细则,因此,如果不能尽早过户,买卖双方应以发生重大情势变更为由,协商解除合同。”北京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的原森泰律师表示,交易双方当初均预计个税仅为1%,而根据新政将增加到20%,这种因政策变化导致的意外事件,可成为解约的合理理由。

北京市律师、北京中洲律师事务所的于德华律师介绍说,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

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

原森泰律师分析说,在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如果不及时解除合同,而是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履行合同,一旦要交20%个税,再想解除合同,就会产生争议。

分析:解除合同双方应各自返还所得

合同已经规定了由买家承担税费,卖家会否以此为由要求赔偿违约金?或者买家是否会以税法规定个税由卖家承担,合同的规定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为由,拒绝承担个税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对此,两位法律专家也作出了分析。

原森泰律师介绍说,不管此前双方对谁承担税费是如何约定的,合同的大前提是个税只有房价的1%,这也是交易双方共同的预期和认知。如果个税变为20%,就属于重大情势变更,因此而解除合同的话,不存在谁违约的问题。

于德华律师表示,如解除合同,卖方收取的购房定金等费用,均应返还买方,而中介所收取的,也应该全部返还。去年法院审理的因限购导致的解除合同案,就是如此判决的。

不过,两位法律专家均表示,政府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对一定期限内已经网签的房屋买卖规定税收适用办法,避免因政策的不明确导致房屋交易市场出现混乱。(北京晚报)

推荐阅读:

一步到位巧置业 潍坊精选小三居3400元/㎡起

户型知识扫盲 买房35种"黑"户型绝不能买(图)

二手房税或致房价上涨 两会专家激辩调控新策

调控政策再升级 开发商"见招拆招"积极应对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若误伤刚需会出台保护措施

羊毛出在"刚需"身上 楼市重拳能打准地方吗?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