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山东实施房产税新规 "二房东"不用再缴房产税

半岛都市报  2013-11-05 10:24

[摘要] 近日,《山东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有关政策规定的公告》已经下发,目前已正式实施,房产税新规中明确提出:承租人转租房产不再征收房产税。据相关人士分析,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已普遍遵循转租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新规的出台并不会使转租成为规避税费的手段。

近日,《山东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有关政策规定的公告》已经下发,目前已正式实施,房产税新规中明确提出:承租人转租房产不再征收房产税。据相关人士分析,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已普遍遵循转租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新规的出台并不会使转租成为规避税费的手段。

该公告规定,自2013年10月14日起,承租人转租房产不再征收房产税。而此前已征的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税款不再补征。对于承租人转租房产代开发票的,应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据实计算征税。而之前“对承租人转租的房产,由转租人按其所得租金收入扣除转租房产所支付的租金后的余额计算缴纳房产税”的规定停止执行。据山东省地税部门介绍,山东省关于房产税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目前省内房屋租赁业的发展。

据了解,国内包括云南、广东、浙江、安徽、海南(楼盘)等在内的多个省份都已陆续出台类似规定,取消转租房产时征收的房产税。之前,只有山东、吉林在内的少数几个省份没有取消该税费。

那么,房产税新规的实施,究竟对房屋租赁企业纳税有多大的影响呢?

岛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物业租赁公司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说,比如一家公司有一栋写字楼,分别租给30个客户,一年租金为1000万元,那么根据规定,这家公司要缴纳55.5万元的营业税及附加,还有120万元的房产税,共计缴纳税费为175.5万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