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潍坊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市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潍坊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市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共计99套)
(一)华安·锦绣樱园小区44套。位于奎文区虞河路以东、樱前街以南,华安·锦绣樱园小区36号楼,建筑面积66.45平方米,户型为一室一厅,储藏室19间。
(二)居易家园小区55套。位于经济开发区北海路以西、新元路以东、玄武街以北,居易家园小区2号楼,建筑面积65.98平方米的26套、63.01平方米的29套,户型为二室一厅。
二、配租范围
市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滨海、经济、峡山、保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收入、住房等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
三、申请条件
①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000元;②家庭无私有住房或私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③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常驻户口、且居住一年以上。市区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也可申请。
四、申请材料
①《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②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③住房情况证明;④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⑤成员有一、二级重度残疾的,提供残疾证明;⑥属纯老年家庭的,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证明;⑦属优抚对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⑧与申请有关的其它证明。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还需提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许可证》。
五、申请审查程序
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审查公示-街办审核-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审核公示-市审查公示-登记-配租。
六、租金标准
低保家庭建筑面积50平方米(含)免金,超出部分1.5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2.4元/月·平方米。
七、配租方式
通过电脑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公开配租。对申请家庭按照优先顺序分类,依次分别公开摇号。
八、时间安排
1.申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22日止,超期不予受理。
2.现场看房时间:2014年1月10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自行到楼盘所在小区现场看房。
3.配租时间:2014年3月22日。
详情请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咨询、领取表格,也可登录潍坊市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weifang.gov.cn)和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www.wfcm.gov.cn)查阅详细信息、下载相关表格。
咨询联系电话:
潍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188831
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215966
坊子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281817
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257078
高新开发区房管局 8786833
滨海经济开发区房管局 5330654
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8060862
峡山生态发展区规划建设局 7734777
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2228089 潍坊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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