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6日记者获悉,《潍坊市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试行)》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对虽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主体相对明确的建设项目,在暂不具备法定审批条件的情况下,各审批部门视同该主体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提前进入审批程序,提出模拟审批意见。
16日记者获悉,《潍坊市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试行)》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对虽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主体相对明确的建设项目,在暂不具备法定审批条件的情况下,各审批部门视同该主体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提前进入审批程序,提出模拟审批意见。
模拟审批项目包括保障性住房、市政设施、公用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土地使用权虽未取得但主体相对明确的重点项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符合潍坊产业导向、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
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受理窗口,负责接受申请人模拟审批申请、组织召开模拟审批联审会议、督办协调各部门实施模拟审批、流转和保存模拟审批文件,确保模拟审批高效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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