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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房天下房天下   2015-09-17 16:46

[摘要]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呢?不再符合条件的该咋办?本文以郑州廉租房申请条件为例,进行详细解读。

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呢?不再符合条件的该咋办?本文以郑州廉租房申请条件为例,进行详细解读。

郑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促进郑州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具备3种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符合5种情形的,可优先进行实物配租。

郑州廉租房申请条件:符合3种条件的廉租房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

一是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二是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郑州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三是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符合5种情形的廉租房家庭可优先实物配租

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属于烈士遗属的;

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

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员的;

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且共同居住1年以上的。

实物配租谁优先?优先安排烈士遗属、劳模等

实物配租廉租房是向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提供的。3种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廉租住房保障(见右图表)。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员。

符合规定郑州廉租房申请条件,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可以优先进行实物配租: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属于烈士遗属的;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员的;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且共同居住1年以上的。

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不再享受租赁住房补贴和租房租金核减保障方式。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来自以下渠道:市、区人民政府新建、改建和收(回)购的住房;腾退的直管公有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新建及收(回)购的廉租住房,根据投资主体和收(回)购资金来源分别归属市或区人民政府所有。

廉租住房的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统一由廉租住房所在区的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负责。权属归市人民政府所有的廉租住房,由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委托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并签订廉租住房委托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根据廉租住房权属情况分别上缴市、区财政,并由市、区财政分别纳入廉租住房租金专户管理。

不再符合条件咋办?年度审核不合格10日内腾退

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等有关部门对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和住房情况进行年度审核,年度审核应在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进行。经年度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经年度审核不再符合条件的,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应当在10日内腾退所租住的廉租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房租金标准计租。过渡期满,仍不腾退廉租住房的,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

如果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改变用途的;连续6个月以上不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且未向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报告的;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且未向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报告的;经调查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未按要求及时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情况的,市、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可收回其租住的廉租住房。

市、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在收回实物配租住房时,应当出具书面通知,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15日内搬出所租住的廉租住房。承租人不腾退且拒不执行市场租金标准的,按照《郑州市城市公用房屋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限期搬出,期满不搬的,强制搬出。腾退所租住的廉租住房时,应当停止使用并结清自来水、电、气、暖、电视、电话、物业服务及其他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保障家庭可根据生活需要添加生活设施,自行添加的生活设施在退出实物配租时不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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