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在很多小区都存在物业和业主的矛盾,两者的关系好比“婆媳”,既密不可分,又风云际会。安居,然后乐业,业主好不容易买了房子,如果还要与物业产生纠纷,恐怕安居都难,又何谈乐业?作为物业,首先应该要考虑怎么为业主提供周到服务。而作为业主,也要提高理性维权的意识,依法维权。
现象:期待好服务 买房却不重视
据房天下今年4月份对潍坊购房者“一生之宅”的置业意向的调查显示,仅有5.8%的网友把物业管理作为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采访奥文国际城的一位业主王先生时,他告诉记者“买房的时候重心都放到房子上了,等交了房又开始注意物业了”,最希望到时候能及时解决业主的碰到的问题。
看似潍坊购房者买房时对物业不是很重视,但是调查其对理想的住宅的期待时,物业服务还是购房者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体现在其比较关心社区的绿化卫生以及生活设施的完备及服务上。王先生还表示,小区的卫生和安保是对物业最起码的要求。
网友南山闲士表示,买房时一堆合同,看得人都晕了,最不重视的就是物业合同。住进新房后,对物业管理有一堆的意见,可合同上又明明签了字,只好认了。因此提醒广大购房者,买房时还是要多重视一下物业服务。在购房时要与开发单位书面约定好房屋入住后的有关物业管理事项,即使是预售房屋,购房时离入住还有一段时间,也应在购房时与开发单位约定好物业管理事项,才能有效避免入住后的物业管理纠纷。
成立业主委员会
根据另外一项调查发现,潍坊住宅的业主虽然对小区物业比较满意,但仍有一些乱收费的现象存在,大部分业主认为物业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与态度引起了物业与业主的纠纷,而不是业主自身的问题导致的。此时业主委员会的存在,就对于小区和物业都非常有必要,但目前潍坊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并没有普及开来。
潍坊住宅小区物业情况调查 | ||||||
现有物业模式 | 对现有物业是否满意 | |||||
开发商所属物业 | 外聘物业公司 | 满意 | 不满意 | |||
56% | 44% | 78% | 22% | |||
是否成立业委会 | 有没乱收费现象 | |||||
成立 | 未成立 | 没有 | 有 | |||
11% | 89% | 44% | 56% | |||
物业与业主纠纷的主要因素 | ||||||
乱收费 | 服务质量差 | 服务态度差 | 业主问题 | |||
21% | 50% | 29% | 0% | |||
了解的物业服务内容 | ||||||
保洁卫生 | 设备维修 | 采暖供暖 | 安保 | 代办业务 | 绿化 | 车辆道路 |
21% | 15% | 9% | 18% | 9% | 12% | 15% |
其实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还是很有必要的。据潍坊市物价局房价科科长肖艳丽介绍,在业委会成立前,由原建筑单位选定前期物业;而后期物业是由业主委员会投票选出的物业企业。因此,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职能,通过业主委员会选聘优质物业,对物业进行管理监督,在必要时甚至可以解聘不合格的物业公司。并且,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还可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具体的物业收费标准。
但目前业委会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山东省人大代表郝纪勇曾表示,“目前业委会暂时还处在初期,总体比较混乱,各种与之相关的法律案件时有发生。业委会在职能的行使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违规现象。”所以在立法上,应该对业委会的权利范围规定的再明确一些,减少与业主和物业的摩擦。
另外,在调查中发现业主对物业的具体职责的认识各有不同,而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治管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的活动。明确了物业的职责所在,才利于业主更理性的依法维权。
只有业主提高理性维权的意识,物业更专注提高服务质量,才能实现安居,才会乐业。剪不断理还乱的“婆媳”关系还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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