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许多低收入人群买不起房,又很难提取公积金用以抵充房租,导致自己缴纳的公积金只能躺在账户里贬值。
贷款买房前再停止冲房租
许多人有一种观念:公积金是要留着今后买房的,所以提取出来付房租“不划算”。其实从理财角度看,提取公积金租房反而更划算。
以上海的公积金贷款规定为例,上海规定个人单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上限为30万元(有补充公积金再增加10万元),公积金缴存金额与贷款上限之间的杠杆比例是1∶40,即公积金账户里有1元,可以申请40元公积金贷款。另外还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必须要连续缴纳半年以上公积金。
综合这几条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对于未来一两年内没有买房意愿但会继续租房生活的人来说,完全可以先把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房租,而自己原本应该用于支付房租的资金则可以用于投资。
根据央行发布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结息规定,在结息年度(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央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当前年利率0.35%;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照央行公布的一年期零存整取利率计息(视为按月“零存”,在购房或退休时一次性“整取”),当前年利率2.6%。
即使全部以2.6%计算,公积金冲房租的资金机会成本也只有每年2.6%,只要你的投资超过2.6%,那就一定更划算!如今就算下滑后的余额宝等货币基金的率依然保持在4%以上,许多稳健的银行理财产品年率则高达5%~6%,如果投资更加激进的股票、P2P等投资领域,潜在则更高。所以想要跑赢公积金利率,完全无压力。
而当你准备在未来一两年内享受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买房的话,也只要算好时间,提前一段时间申请停止公积金冲房租就可以了。
还是以上海为例,40倍融资杠杆意味着只要公积金账户里的缴存余额超过8000元,就能达到公积金贷款30万元的上限。因此,假如你每月单位与个人合计缴纳的公积金为800元,则只要在想要购房前10个月停止冲房租,让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积累到8000元以上就可以了。如果每月缴纳的公积金数额较大,则在保证余额达到8000元的基础上,还要至少持续缴纳半年公积金。这样一来,既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又能让平日里无用武之地的公积金发挥更大的增值效果。
算上房屋租赁税也划算
有人可能会说,这种理财思路虽然很好,但毕竟公积金冲房租就意味着需要缴纳5%左右的各种房屋租赁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这些税收万一房东不愿意出,还得我自己掏钱。如果把这块成本算上去,可不就不划算了吗?
其实这也是一种思维误区,因为租房税费是一次性缴纳的,由于公积金冲房租而得以拿去投资的资金则是可以持续增值的。比如1000元公积金提取后缴纳了50元税费,实际冲还了950元,即可以省下950元用于其他投资。只要年投资率超过5.26%,就足以弥补50元税费损失,等到第二年以后,就可以持续获得复利增值效应。
更何况,租房登记备案并交纳相关税费,既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能更好地维护租客在房屋承租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搞明白了这里面的因果曲直,暂时还在租房的小伙伴们还不赶紧申请公积金冲房租去!
改革还需更彻底
对于公积金制度的争议由来已久,记者也早已系统分析过公积金制度的来龙去脉和症结所在。客观地说,今天公积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已经与当初的设计初衷有些背道而驰。原本想要帮助中低收入阶层圆住房梦,可收入越低的员工往往公积金缴纳越少,在高房价面前,每月缴纳几百元的公积金根本就是杯水车薪;而在有些不差钱的单位,早已有住房和未来根本不需要再买房的员工则缴纳了大量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使公积金制度成为了变相的实物性补贴。
因此摆在公积金制度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大改,还其本来面目;二是取消。
条路由于触及到许多人的既得利益而一直难有大突破。早在2011年,住建部就提出修改《住房公积金条例》,并提出了时间节点,但于2012年和2013年两次“爽约”。住建部在部署2014年系统主要工作时,《条例》的修改被再次列入。只是意识到这是根难啃的硬骨头,因此住建部这次不再给自己下时间节点。
事实上,就算要改,公积金制度也可能存在很多争议。有观点认为应该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保障性住房本来不就是政府责任吗?凭什么要老百姓再专门掏一笔钱造房子呢?还有观点说要通过强制缴存扩大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因为此前住建部调查发现民营企业职工缴存公积金比例不足20%,难以起到住房保障作用,可这么做不是又要加大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的负担吗?
既然公积金制度已到了进退维谷的地步,还有一条路就是不少专家提出的直接取消公积金制度,既降低了企业的税费负担,又能增加员工的可支配收入。所以归根到底,公积金制度的改革还需更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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