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5月30日,潍坊市政府发布了《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对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期限、额度、利率等都进行了规定。该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9月30日。现如今,10月1日即将来到,潍坊公积金新政即将实施!房天下郑重提醒:想要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就不要再提取公积金了!
潍坊公积金贷款房源
1、期房
借款人所购期房须是与公积金中心签署阶段性担保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楼盘;购买尚未签订阶段性担保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开发楼盘,借款人需提供可用于抵押的自住住房或第三人(不包括未成年人)住房抵押,并需在签订购房合同6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2、现房、二手房
借款人所购现房及二手房,必须产权明晰,并需分别在办完《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或过户手续后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公积金贷款期限
执行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公积金贷款期限。目前潍坊市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公积金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的退休年龄(年60岁、女55岁);
2、二手房、押旧买新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期限加房龄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坐落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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