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庆小长假已经结束,2015年10月即将过半,10月有哪些大事值得关注呢?哪些新政已经或即将正式施行?这10件大事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三、潍坊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
9月30日,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潍坊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10月15日,商贷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啦!潍坊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相关流程已公布,潍坊商转公提供两种方式可选。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是指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
商转公方式
1.先贷后还。借款人以原商贷抵押的房屋以外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原商贷。
2.先还后贷。借款人自筹资金将原商贷还清并解除抵押后,将用于原商贷抵押的房屋用于商转公抵押担保,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潍坊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
9月30日,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继今年提高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降低首付比例、开展异地贷款等政策实施后,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加大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潍坊市进一步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自10月15日起施行。
放宽提取条件
取得购房凭证,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潍坊市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人群。住房公积金贷款长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后5年。潍坊市将加快农民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出台工作进度,让更多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利益。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称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扩大提取范围,物业费可每年取一次
公积金提取不仅仅用于购房款,新政策规定,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额度每人每年1000元。“物业费提取每年只能办理一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强调,这项业务待网上服务厅调试完成后,可通过网上服务厅自助办理,根据提示填写有关材料,提交后经系统自动审核将资金划入申请人填报的银行账户内。但是目前网上服务厅尚未开通,缴存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及银行账户(卡或折)至各分支(办事)机构网点现场办理。至于网上服务厅具体开通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另行通知。
缴存职工可在取得有效凭证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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